客戶案例 / 高雄地區
2022-02-25
委託人吳男與老婆(黃女)結婚十二年了,育有兩個小孩,老婆從109年起開始對他冷漠,原本以為是感情歸於平淡,但老婆時常找藉口早出晚歸,在家裡都以手機通訊軟體聊天打字,手機都會設置密碼、對吳男都會故意閃躲,吳男懷疑老婆在外偷情;110年寒假期間,老婆帶兒子出遊,與一名陌生男子(林男)同行,兒子發現媽媽與林男互動親密,不像是普通朋友關係,兒子返家後告知此事,他還不敢相信。夫妻之間關係日愈惡化,吳男精神痛苦萬分,承受巨大精神壓力,身心俱疲,於是在網路平台找到評價高的徵信公司幫忙,我們專案經理細心,用心,貼心解說之下,吳男知道有懷疑的對象,並知道他們之間可能有出軌行為,於是在公司簽立委任外遇蒐證專案委託書,我們調查人員也展開調查蒐證並了解所有真相.
根據本徵信社調查指出,黃女與吳男的婚姻生活因林男介入,110年5月間,兒子向媽媽借手機,林男剛好以Messenger傳來訊息,兒子見訊息內容有示愛的圖案,隨即拿給爸爸看。吳男發現林男稱老婆為「寶貝」,老婆則叫對方「心愛的」,有時互稱「親愛的」,林男在訊息中對老婆說:「你對我永遠是最溫柔的」、「讓我每天愛妳多一些」、「這世界的永恆不多,讓我們也成為一種情深如海,用一生愛不完」,老婆則謝謝林男「妳真摯的愛,深埋藏在我的心中」。足以認定2人往來已逾越一般男女間之正常分際,且超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,而侵害原告配偶身分法益。兩人毫不掩飾露骨情慾並相互討論性行為過程、感受,顯已非一般單純朋友情誼間的聊天對話,吳男也請徵信社蒐證確實有兩人親密畫面,在情人節夜晚兩人還約在高雄知名溫泉渡假會館住宿過夜,都有足夠證據及蒐證畫面真相,足以構成民事侵害配偶權,經過律師及三方面當事人協調之下,了解當事人地位、收入,及損害程度,林男跟黃
女要賠償350萬元給委託人吳男,吳男非常感謝公司團隊用心負責任態度,也請我們全體員工至餐廳吃飯.